长征中心小学班级微信群管理办法(家长版)
作者: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年8月22日

长征中心小学班级微信群管理办法

(新冠疫情期间补充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并进一步提出“依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首先要培养人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随着《网络安全法》的发布与实施,在新冠疫情期间为了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推动教师工作联系、家校互动沟通更加紧密畅通,促进老师与学生、家长之间良性沟通、共同发展,同心携手创建文明校园、和谐社会,特制定学校微信群补充管理办法。


1.家长对学校、老师的意见和建议不要在群内发布,如有需要应直接联系相关老师,或来信来访向校方提出。

2.未经班主任或建群教师同意,不得擅自邀请非本班级家长进群。

3.因老师上课或工作繁忙不能及时回复家长发布的信息,家长请改用其他方式致电或留言老师,以便提供及时回复,确认信息。

4. 班级群禁止一切与教学、学习无关事宜的聊天、视频等活动。家长若有个别问题或者想咨询自己孩子的情况,可在小窗口单独询问老师,或直接面对面沟通或电话联系,不要在群里询问,或转发无关信息。

5. 群内要分享正面积极的信息,传播正能量,不允许发送聊天争吵,涉及人身攻击和影响班级团结的内容。

四、学校监管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班级微信群的综合管理协调,及时发现问题,积极介入处理。

2.学校家委会要做好对家长正确使用班级微信群的宣传,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

3.学校一旦发现微信群有恶意攻击学校、老师、学生或家长的情况,可将相关人员清除出群,并依法依规做出进一步处理;当出现倾向性、危害性问题,可能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及时上报备案。



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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