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中心小学家、校、社联动细则
作者: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18日

长征中心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伙食费实施细则

(试行)

为保障在编在岗教职工的伙食,关心教职工的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要求。特制定以下细则。

1、从2017年1月起每位在编在岗教职工每月发放伙食费400元。

2、有一个月以上病事假缺勤的扣除当月伙食费。

3、出缺勤每月进行统计,统计时间与绩效考勤保持一致,时间以每月的第一天到月底为止。

4、产假同等享受,发放当月伙食费。

5、伙食费每月10日输入平台,20日进农商银行卡。

6、伙食费不提现,不转账,只能消费。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并根据上级指示及时作出

调整。



长征中心小学

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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