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
作者: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年6月26日

长征中心小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结合《关于本区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政治责任,切实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断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特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明确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校园黑势力”等不良现象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九)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三、安全防范措施

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活动,健全校园防控体系,严防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一)加强人防。实施平安校园工程,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普及师生、家长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加强物防。学校门卫每人配备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手套、橡胶警棍、强光手电、喷雾剂、钢叉”的标准,配齐用好各项物防设施。

(三)加强技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配齐电子监控、联网报警设施,校园安全电子监控覆盖学校门口、周边围墙、教室、办公室、图书室、操场等重点部位。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工作联动机制

(一)信息沟通机制。学校抓好各种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联合公安部门落实“一校一警”制度。

(二)法治副校长机制。学校聘请配备法治副校长,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制副校长定期参加学校办公会、家长会,督促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联网监控报警机制。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接入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信息报告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学校将发现掌握的线索建立台账,一旦发现涉黑势力强揽工程,侵害师生财产安全,或拉拢、胁迫、诱骗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及时有效处置。

(五)排查、移交、报送机制。建立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报送制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移交反馈,学校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集中研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的移交公安机关,对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

五、组织领导与责任追究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

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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