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中心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作者: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3日

长征中心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实行安全责任制。为加强管理,分层落实责任,杜绝学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责任书。


副校长室安全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计划,分管副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具体管理负责人,即第二责任人,主抓安全工作,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
2.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协助组织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3.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审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制度以及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协助校长制订工作中有关安全考核、奖惩办法,从各环节防范安全事故。

5.督促各处室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主动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对灾害性天气后的校舍安全进行及时检查或督促检查。
7.参与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
8.收集整理好安全资料。

教导处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参加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把安全常识列入教学计划,使安全教育做到:内容保证,教师保证,时间保证。

3.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内容,避免教学事故引发的安全事故。

4.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杜绝因教学方法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5.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排查工作中不稳定的因素,及时协调化解各类矛盾冲突。

大队部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岗位职责,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2.建立完善学生管理方面的安全制度,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

3.加强对辅导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牢固确立安全至上、稳定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安全工作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4.针对学生年龄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交通、消防、生活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师德师表竞赛,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6.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采取工作措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7.加强常规管理,严肃安全工作纪律,确保在教学区、活动区以及各类活动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总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安全文明创建工作。

2.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3.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门卫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

4.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杜绝违规操作。

5.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充实安全设施。

6.严格执行《食堂卫生法》,保证无食品安全事故。

7.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防火安全规定和水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保卫,杜绝因工作失责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8.定期检查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人力资源部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岗位职责。

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定期安排教师参加安全工作培训。

3.制订完善工作规范,突出安全工作纪律,杜绝因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

4.严格常规管理,加强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电、防盗等工作。

5.做好人才输出输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责任书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有效


制定责任书:长征中心小学


校长:                                承担责任人签字:


2017年9月1日                            2017年9月1日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

地址:吉镇路259号   邮编:200333   电话:5270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