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依法治校标准校工作小结
作者: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8日

坚持依法治校   创建和谐校园

——长征中心小学创建依法治校标准校工作小结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创建“家门口的优质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计划》、《普陀区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在系统总结梳理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努力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力争让优质教育惠及每个师生。

一、依法治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区两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使命,凸显“情智和谐发展 成长与快乐同行”的办学理念。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整体规划与发展中,全面推进学校各领域工作,打造“家门口的优质学校”,促进师生更好地成长与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更有力的支持。

二、依法治校主要工作

(一)开展法制宣传,提高法治素养

1.建立普法工作小组

结合学校实际,成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为成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学校聘请潘宇冬律师为专业法律顾问、聘请李超检查官为法制副校长。

2.开展领导学法活动

学校领导率先认真学习和领会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治校的意识,逐步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保证国家教育方向、方针和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实现,努力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及学校管理中涉及的其他法律知识,从而能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实际工作,管理各项事务,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3.增强教职工法制观念

学校定期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保证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大会动员、专题讲座、学校广播、校园网、课堂教学、班级专题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学习宣传,增强师生的知法、守法意识,为依法治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4.落实学生普法教育

学校进一步挖掘德育优质资源,统整学校的专题教育、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完善德育课程框架。通过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社区人员等多种合作途径编写教材,进一步提高法制教育的时效性。

(二)制定章程制度,加强管理实施

1.制定章程,接受监督

学校章程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依法治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使学校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事事有法可依、时时有章可循,由校长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长征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在学校教师大会上通过,并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将严格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健全制度,体系完备

在《学校章程》的指导和引领下,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完善、工作滞后等制约科学发展的一些问题,对原有规章制度、政策措施、意见办法进行全面检查和梳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程序规范,归档健全

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用科学、民主的管理来促进学校规划的实施,及时调整目标的措施。重视学校各项基础工作的管理,夯实教育教学工作基础,注重学校重点项目的管理与实施。坚持抓好目标管理,将规划中的目标和任务,贯彻落实在年度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三)健全治理机构,保证有序运作

1.加强决策机制建设

学校依法完善决策程序,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重大合作项目、重要资产处置及重大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要进行论证、评估,确保决策的可控性。完善决策执行机制,按照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合理设置校内职能部门,提高职能部门对学校决策的执行力和对师生服务质量。

2.加强教代会建设

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开,增强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议权。

3.加强家长委员会、校务会建设

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会,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和家庭沟通。同时,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教师的岗位调整、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教师评优,一年级招生等重要事件均经个别商议、校务会讨论、行政会通过、教代会审议的规范程序。

(四)依法规范办学,坚持信息公开

1.落实招生工作

成立一年级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以学校课程与教学建设为核心,找准国家课程和学校发展的结合点,聚焦学生核心素养,丰富学生成长经历,探究育人模式发展,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基础型、拓展型、探究型课程体系。同时,严禁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凡有令不行,屡教不改,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重处理。

3.完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加强内控制度与机构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免费制度,杜绝乱收费,实行财务一体化管理,做到财务支出利益最大化。学校确保各项工作发展,特别是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费用支出,为教师专业发展、课程改革、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4.实施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制度,落实公开的具体措施,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重点公开经费使用、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质量、招生入学、收费等社会关注的信息。

(五)关爱师生权益,促进健康成长

1.维护教师权益

要切实维护教师的基本权益,按照《教育法》的总体要求,为教师的基本权益构筑起法律“安全网”。要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2.保障学生权益

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建立解决纠纷机制

学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网络,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制度。建立信访登记制,要求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于来访家长,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和调查处理工作,不激化矛盾,不推卸责任。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分工机制,协同联动的机制,当有突发事件发生,及时分析问题,做到在最佳时机、从最佳角度进行情况应对。同时有信息的报告报送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媒体舆论监督及家长意见。

学校将以“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探索内涵发展,整体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办好老百姓满意的家门口的优质学校。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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