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中心小学党风责任制度
作者: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年9月16日

长征中心小学党风责任制度


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上级党委或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三、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四、遵循“三重一大”工作原则,监督保证学校有序发展,重视校务公开工作,发动党员、教代表及全体教师共同关心学校发展,同时做好民主监督。
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七、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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