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号)、《2017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17〕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在普陀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地在本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免试入学。
三、报名验证
现将长征中心小学学校的验证报名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验证报名时间:5月28日8:00—11:3012:30—16:00
具体时间段:
日期 | 时间段 | 具体地址 |
5月28日 | 8:00----9:00 | 真光路798弄 |
5月28日 | 9:00----10:30 | 清峪路81弄清峪路130弄 |
5月28日 | 10:30----11:30 | 金沙江路2098弄清峪路258弄 |
5月28日 | 12:30---14:00 | 金沙江路2208弄清峪路368弄 |
5月28日 | 14:00----15:00 | 祁连山南路999弄 |
5月28日 | 15:00----16:00 | 金沙江路2348弄、2388弄、2438弄 |
验证报名地点:吉镇路259号长征中心小学
需要携带证件:入学信息表、儿童《预防接种证》及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户籍: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居住地《房地产权证》或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者《动迁证明》或者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非本市户籍: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港、澳、台、侨证明
(3)适龄儿童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4)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120积分证明
(5)居住地《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四、招生办法
按照《2017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17〕6号)以及配套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普陀教育网招生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pte.sh.cn)。
五、入学通知
2017年8月15日前,各小学向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普陀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办公室
长征中心小学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