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中心小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作者: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1年1月5日

长征中心小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因此学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做到既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学生进行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具体内容如下:

1、凡患有传染病(新冠肺炎除外)一经确诊,并按要求治疗、隔离和复诊的。病愈需复课时,由保健教师当面对学生进行相关体征检查,并将就诊记录(复印件)和其他化验检查报告(复印件)、病愈证明(复印件)交学校保健室留档后方可凭保健室开具的复课单复课。

2、凡发热的学生应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至少48小时,有呕吐、腹泻症状消失至少72小时,医生要求做核酸检测的学生必须在接到反馈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需将就诊记录(复印件)、其他化验检查报告(复印件)、家长签名的《体温检测记录表》以及医生要求学生做核酸检测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截屏打印件)交学校保健室留档,并凭保健室开具的复课单方可复课。

3、非传染性疾病,应做好就诊、在家观察、休息等(有呕吐、腹泻症状消失至少72小时,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病愈需复课时,由保健教师当面对学生进行晨检,并将就诊记录(复印件)和其他化验检查报告(复印件)交学校保健室留档后方可凭保健室开具的复课单复课。

4、凡是因病复课的学生需到保健室拿到复课单方可复课。

5、审核后不符合复课要求的学生,保健室直接通知家长接回,并再次发放《告家长书》,严格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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