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中心小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作者: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1年1月5日

长征中心小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相关报告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单莹莹(校长)

副组长:吕惠兰(分管校长)、顾慧良(总务主任)、范红娣(工会主席)

组员:陈艳(保健教师)、徐潇漪(临时留观室负责人)、各年级负责人、各班辅导员

二、具体措施:

(一)传染病上报: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陈艳:保健教师),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上级卫生部门(长征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报告,同时向普陀区教育局基教科张皑劲老师报告。

(1)报告人应按照传染病报告时限规定进行传染病的报告及登记,甲类2小时内,(甲类传染病也称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又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丙类12小时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

(2)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疑似传染病人和确诊病人时,以甲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上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疑似传染病人和确诊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4)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疑似传染病人和确诊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5)报告人要保证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内容一般如下:姓名、年龄、性别、班级、病名、联系电话、地址等。

(6)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确诊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传染病疫情除即时进行直报外,同时由疫情报告员将传染病患者情况登记在《普陀区中小学传染病报告三联单》上,书面上报长征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上级卫生部门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多发病例。

3、班级辅导员老师加强学生的晨检、全日健康巡检,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保健室、及时联系患病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因病缺课学生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因病缺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

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报告员(陈艳:保健教师)。

2、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做好登记,上报学校领导,并同时向区疾病控制机构或上级卫生部门(长征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和教育局基教科张皑劲老师报告。先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口头上报,上报内容包括(发生时间、涉及班级、发病人数、主要症状)。

3、学校应配合长征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患病学生的信息(年级、班级、发病人数、发病时间、症状等),协助做好必要的采样工作。

4、按照长征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集体单位传染病突发事件控制措施建议书》要求做好相关消毒、隔离或关班准备工作。

5、凭长征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集体单位传染病突发事件控制措施建议书》和《普陀区学校(幼托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单》到教育局基教科备案进行关班申请。

6、凭长征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集体单位传染病突发事件控制措施建议书》和审批通过的《普陀区学校(幼托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单》,学校开始进行关班的相关工作。

7、每日通过微信或电话形式向长征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报告老病例的恢复情况,以及新发病例情况,并做好记录。

8、关班复课班级在复课前一天,按照班级实际情况,在长征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确定是否延长隔离期。

9、如学校出现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公共卫生事件也都必须通过相同渠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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