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作者: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年8月22日

长征中心小学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1.所有的信息技术设备都是学校重要材产和教学的必备设备,应合理使用,妥善管理。各类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登记。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入学校档案室保管,就妥善附件,保证配套使用。

2.信息技术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借用人到期应及时返回,借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随便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

地址:吉镇路259号   邮编:200333   电话:52703997